如何延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有效期?

2024-06-17

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的,生产单位应于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,按以下申请程序申请更换安全标志: 1. 提交申请:持证人在其产品标志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,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延续申请,递交加盖公章的《矿用产品标志延续申请书》。 2. 初审:安标国家中心对持证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合格的签订延续申办合同,予以受理并发出“受理通知书”;不合格的,发出“未受理通知书”。 3. 技术文件审查:审查产品执行或主要引用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有效性,合格的向申请人发出“延续产品技术文件备案明细”,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进行整改。 4. 现场评审:审核重点是申请人的主体资格、技术文件、检测检验设备、生产过程控制、主要零(元)部件及重要原材料的控制等。 5. 终审,换发标志证书**:安标国家中心在收到相关报告后,根据终审要求对延续产品进行审核,合格的,换发5年有效期的标志证书。 如果延续产品的标准、图纸、主要零(元)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均无变更,提交延续安全标志申请时无需再提交技术文件;若技术文件有变更(含产品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修订换版),申办人提交延续安全标志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变更后的技术文件,并提交变更前后的差异性变更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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